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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常见的四大纠纷

咸小白   2018-03-27 16:46

  二手房的交易流程复杂,很容易产生纠纷。为此,房天下小编为各位购房者总结了二手房买卖常见的纠纷,希望可以让您在购房之前就做好应对各种麻烦的准备,顺利购房。

  一、因要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或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引起的纠纷 

  要求解除合同或确认合同无效,一般是在另一方有重大违约行为的情况下发生的,这类案件一般还会伴随着赔偿损失的请求,法院在审理这类案件时会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的不同,来判定各方承担的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法院在审理时需要让买家或卖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因此,在平时的交易中各种协议文书都要完整的保存,还须违约方签署书面的不再继续履行合同的确认书或事先告知的电话录音。

  二、因中介行为引起的纠纷

  如果卖方或买方在与中介公司签订居间协议后,跳开所委托的中介公司进行交易或签订买卖合同后毁约,造成中介公司中介费的损失,中介公司可以根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

  如果中介公司在进行居间和代理时不规范不尽责,对买卖双方或任何一方造成损失的,也可依据居间协议上的约定追究其责任。其相互保护和相互制约的协议文书有:《房地产出售居间协议》、《房地产求购居间协议》、《房地产买卖居间协议》、《看房确认书》,《确认书》。

  三、因办理过户手续引起的纠纷 

  卖方或买方都有可能想毁约而迟迟不去办理过户手续,但买方想毁约时主要采用不支付房款的方法,所以一般是卖方不办过户手续而引起纠纷,这时,买方如果对这套房子志在必得,一定要尽早起诉,同时为避免卖方另将房屋转卖他人,将房屋进行保全。如果买方志在违约金的赔付,须将已支付给卖方的房款取回再行起诉,以防卖方因败诉而拖欠所支付的房款及违约金。

  四、因房屋质量引起的纠纷

  这个主要是指卖方交付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遭到买方要求索赔或要求解除合同所引起的纠纷。根据有关规定,如果卖方故意隐瞒房屋质量瑕疵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卖方已将房屋质量的问题明确告知买方的,那卖方不承担责任。

  如果房屋的隐蔽瑕疵,如并非卖方在装璜、使用过程中所产生,而是房屋本身所固有的,若没有证据证明卖方对此是知晓的,卖方亦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但买方可以房屋所有人身份,依据因合同转让而取得的权利,向开发商主张保修责任或赔偿责任。在此,小编建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要将质量及瑕疵问题都要明确的写进买卖合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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