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6年安阳农民购房补贴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条件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文件安政【2016】12号要求。自2016年3月25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农民在我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别墅、商业及办公用房、保障房除外)的,凭备案的《商品房预(销)售合同》和契税证明,均可申请每套商品住房1万元购房补贴。
二、申请条件
1、已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2、买受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1)买受人未成年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提供监护人身份证明、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监护关系证明;
(2)买受人户口本登记居住地为村民委员会的视为农民身份;
(3)买受人户口本上户别为非农业户口的,不符合补贴条件。
三、申请程序
1、买受人本人(如买受人为两个,需两个人同时到场申请)持上述资料,到市民之家房管局6号窗口进行申请条件和资格审批,填写《2016年农民市区购房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后,到7号窗口审核;
2、到房产交易大厅契税矿口缴纳契税,并由契税征收部门在《2016年农民市区购房补贴审核表》(一式三份)后,到7号窗口审核;
3、缴纳契税后,买受人持《2016年农民市区购房补贴审核表》。合同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税票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其他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到市民之家房管局22号窗口审核领取补贴手续,并盖章(一式三份,开发科留存一份);
4、买受人持已《2016年农民市区购房补贴审核表》(一式两份),及相关证件,到安阳总工会农行中原支行办理补贴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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